省住建厅强调,各住建(水务)部门要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抓紧全面开展城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包括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等),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
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环保等部门共同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要按照住建部城建司、人事司的培训要求,组织本地住建、规划、水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有关规划设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