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福州市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建立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形成合理城市空间结构;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发展绿色建筑;要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加强对滨海地区、生态景观廊道和水系的规划控制,建设节水型城市。批复中特别指出,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加强绿化工作,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山、水、绿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及滨江滨海生态园林城市的风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