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近日就此次联合检查下发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和要求。此次检查内容包括4项内容:一是各地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各地普查工作的属地负责制落实情况、普查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普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普查地方标准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落实等情况。二是城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安排情况、普查范围确定的情况、基础信息中重点资源的采集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普查和排查情况,包括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摸底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制订情况和处理处置消除隐患情况等。四是建立系统情况,包括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情况、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报送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确保检查活动真实、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