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局)、交通委、市政委:
为加强对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科学安排停车设施建设,从源头上缓解城市停车矛盾,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本导则,加快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停车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规划落实,积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附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1日
附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