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54-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4、3.2.6、3.3.2(3)、3.5.5、4.2.1、4.2.2、5.1.4、6.1.3、6.1.4、6.1.5、6.3.3、6.5.2、7.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十一月四日